防城港市防城区中天中草药种植专业合作社等10户(具体名单详见附件)在我局登记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连续两年以上(含两年)未按规定期限报送年度报告,已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现我局责令上述农民专业合作社于2022年6月30日前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西)(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补报年度报告,补报后可以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未在责令期限内补报的,我局将按照工商总局、税务总局《关于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工商企监字[2016]97号)及自治区工商局、自治区国税局、自治区地税局《关于印发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工商发[2016]24号)文件精神,依法吊销长期停业未经营农民专业合作社营业执照。
特此通告。
附件:防城港市防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限期报送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名单
防城港市防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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