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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防城区民政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总体工作部署,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全力兜牢民生保障底线,不断提高基层社会治理水平,着力优化社会服务质量,民政领域各项业务扎实稳步推进。现将2023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兜底民生救助底线
一是不断强化城乡低保兜底保障。积极加强农村低保制度与乡村振兴开发政策在对象、标准、管理方面的有效衔接,对符合低保条件的群众实行政策性保障兜底。截至目前,全区共有城乡低保对象15343人。其中城市低保对象2640人,农村低保对象12703人,1—12月累计发放城乡低保金5550.2619万元,做到“应保尽保”。城市低保平均标准达到每人每月800元,农村低保标准达到每人每年6300元,超过广西平均标准。
二是健全完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体系。全面贯彻落实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和供养标准,规范救助审批程序。落实乡村养老机构撤并工作,把农村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纳入城区养老机构供养,提供更好更全面的服务;落实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确保实现“应救尽救、应养尽养”。截至2023年12月底,全区共有特困人员1432人,其中集中供养114人,分散供养1318人,1-12月累计发放特困人员供养金(含埋葬费、护理费)1528.1041万元。
三是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细化救助对象的范围和类别,简化优化审批程序,拓展完善救助方式,进一步发挥临时救助效能,切实解决城乡群众遭遇的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1-12月份共实施临时救助80户249人,累计支出救助资金52.32万元。
四是全面落实边民生活补助政策。落实享受边民补贴对象动态调整,按时足额发放边民补助,为边境地区和谐稳定提供民政力量。截至2023年12月,我区纳入陆地边境0-3公里边民生活补助对象共14496户64265人,2023年1-12月共发放边民生活补助金16173.276万元。
(二)健全特殊群体关爱保护体系
一是积极做好孤儿养育金、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补贴发放工作。采取多种有效措施,认真核实符合条件的对象,做到孤儿与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应纳尽纳,按月足额发放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助资金。截至2023年12月,全区共有孤儿91人,1-12月累计发放孤儿补助118.2454万元;有20名孤儿享受了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共发放助学金27.25万元,共有符合条件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330人,累计发放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补贴409.1066万元;配合中国移动、广西慈善总会、天津泰达医院开展困境先心病儿童救助工作,为符合条件的1名困境家庭先天性心脏病儿童实施免费手术救助;主要节日开展慰问关爱活动,今年以来共慰问452人次,发放慰问金14.02万元。
二是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建立健全未成年人保护机制。成立防城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作为防城区人民政府议事协调机构,形成党政统筹、民政主抓、部门协调的齐抓共管工作格局。6月6日,组织召开2023年防城区未成年人保护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宣传。通过开展科技文化“三下乡”、学雷锋志愿服务月集中示范、防城区2023年“建设法治中国 防城巾帼在行动”、防城区“推进移风易俗•助力乡村振兴”文明实践志愿服务等活动,加大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共发放宣传资料20000余份,努力推动全社会形成共同关心、支持未成年人保护的舆论氛围。在乡镇(街道)、行政村层面,确定了14名乡镇儿童福利督导员和168名村(居)儿童主任,建立了定期走访排查机制;暑假期间,组织乡镇(街道)相关工作人员对全区内无人监护、父或母无监护能力、残疾、患病、辍学等农村留守儿童重点对象进行再次全面的摸底排查、入户核查,建立详实完备的农村留守儿童的信息台账,做到“一人一档”,并实行动态管理,确保摸排数据的精准。截至目前,全区共有816名留守儿童,数据均已更新完毕。实施“爱心家长”挂钩联系503名符合条件的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开展关爱帮扶活动。
三是积极实施“福康工程”精准康复服务,持续扩大困难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覆盖面,大大减轻患者及其家庭的经济负担,帮助他们提高生活自理能力,提升劳动能力,持续提高群众生活的幸福感。经过认真筛查,全区共有57名困难群众符合条件。其中为51名低收入人群(特困、低保、防止返贫监测、低 保边缘、支出型困难等对象)中的残疾人配置假肢、矫形器及轮 椅、拐杖、助行器、护理床、洗澡椅(助浴床椅)等康复辅助器具(安装假肢10名,配置其他辅助器具41名)。为6名60 周岁以上的低收入人群中的听障老年人,提供助听器配置服务。
(三)有序推进社会事务工作
一是认真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加强民政局、残联协调配合、数据共享,每个月定期数据比对,将符合政策的人员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动态管理”。截至2023年12月,全区共有8488人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1-12月共发放补贴金807.032万元。
二是持续推进殡葬改革工作。积极开展移风易俗宣传。通过开展科技文化“三下乡”等系列宣传活动,积极宣传花坛葬、骨灰撒海等节地生态安葬,共发放宣传资料20000余份,引导群众参与殡葬移风易俗。落实惠民殡葬政策。截至目前,惠及484户居民,落实惠民殡葬资金 624130元。引导农村公益性公墓纳入用地规划。及时对接乡镇(街道)在开展行政村建设规划时把乡、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项目纳入规划,为实施乡、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提供规划和用地保障。
三是认真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联合多部门开展流浪乞讨人员专项救助巡查工作,排查城区范围内的流浪乞讨人员,落实政策救助或监护人监管工作。做好无法提供身份信息的流浪乞讨人员身份核查工作,通过多种寻亲渠道为他们开展寻亲,对查明身份信息受助人员,在身体条件允许情况下,安排送返户籍地安置。今年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6人,送返2人;对无法核查身份的受助人员,积极对接公安部门,将其户籍落户到社会福利机构,并根据符合条件情况把他们纳入社会保障范畴和医疗保障范畴,使他们今后的生活没有了后顾之忧。
四是引导社会组织健康发展。规范社会组织登记工作。坚持执行社会组织登记的相关规范程序,做到依法登记和管理。截至目前,我区登记成立社会组织345个(其中,社会团体163个,民办非企业182个)。加强年检审核,提高年检质量。2023年完成社会组织年检共129家(其中,社团17家,民非112家)。
五是继续推进发展慈善志愿服务。积极引导广大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依法依规开展志愿服务,今年以来分别开展了“携手同行,与你共同守护绿水青山”文明实践志愿环保服务、“践行新时代雷锋精神 弘扬时代文明新风尚”、“开展婚育新风 良好家风志愿服务宣传等18场志愿服务活动,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
六是扎实做好收养和婚姻登记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收养登记工作规范》规范收养登记程序,全面开展收养能力评估。截至目前,办理收养登记2件。推进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组织人员在全国婚姻登记电子系统录入历年婚姻登记档案,于9月初已完成。截止2023年12月,一共办理结婚登记1889对,离婚 730对,补领结婚证304 对,䃼领离婚75对。
(四)扎实推进基层政权和区划地名工作
一是完善村民小组设置备案。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村民小组的设置,规范村民小组名称,明确村民小组数量,落实村民小组设置备案工作。目前,13个乡镇(街道)已动员部署召开专题会议,成立领导小组,各乡镇(街道)已进行调整摸底,把摸底情况进行分类,对没有更名、重新设置、撤销、调整范围的村民小组,作为保持原来的名称、管理范围,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大部分已经以村民委员会的名义报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批。
二是加强基层管理服务平台建设。认真做好全国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系统填报工作,完成全国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系统信息管理下的队伍管理信息填报100%,村(社区)服务设施填报率为100%,村(居)务监督组织信息100%,下属委员会分别成立了公共卫生委员会、治安保卫委员会,填报率为100%并完成挂牌。
三是认真落实离任村干部养老补助政策。健全完善正常离任村级干部补贴补助稳定增长机制,按时发放离任村干部养老补助。截至2023年11月底,全区共1545人享受正常离任村级干部补贴补助,1-11月份累计支出离任村干部养老补助18964777元。
四是开展村(居)民自治示范点建设。指导示范点规范建设村(社区)“四议两公开”机制,指导示范点加强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建设,指导示范点进一步规范村(居)务公开,印发《防城区关于进一步规范村(居)民委员会村(居)务公开事项通知》,投资2.5万元完成华石镇冲敏村议事角场地建设及上墙制度建设。
五是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修订。为了加大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宣传,我局开展优秀村规民约征集活动,共有13个乡镇(街道)推荐15个村的村规民约,我区将从中选出10个作为区级优秀的村规民约。
六是加强行政区划界线管理。做好防城区与港口区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工作。与港口区联合印发了《防城港市港口区人民政府 防城港市防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防城港市港口区与防城区行政区域界线联合勘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根据方案首先开展了界线自查,召开了我区界线自查会,提出我区主张线。并在市民政局的主持下召开了第一次核界会议,经双方认真协商,达成了界线一致的意见,实现了界线贯通。与港口区联合制定了《2023年防城区与港口区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和平安边界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年内完成界线联检及平安边界创建工作。布置好乡镇做好第二轮乡镇级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工作实施方案,11月底完成3条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
七是加强地名管理。一是收集马伏波将军南征留下的地名故事及其他的地名传说25个,编写了《防城区地名传奇故事》,年内印制,将发放到村、社区及教科系统等单位,让家乡地名文化广泛流传。二是印制《防城区自然村地名词典》,根据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收录2626个自然村编写我区自然村地名词典,并在年内印发。三是修编我区10个乡镇行政区域地名图,并印发到各乡镇。根据自治区民政厅的工作部署,开展以人名命名地名专项摸排,主要对自然地理实行名称、行政区划名称、村(居)委会名称及城镇街路巷名称进行摸排,共摸排2305条,发现用历史人名命名的16条,并上报市民政局。
八是做好街道命名工作。我局于2022年开始对全区10个乡镇街道工作,经各乡镇街道对辖区的街道进行排查、命名、征求意见,我局综合各乡镇的意见后形成乡镇街道命名方案,报区政府审批。2023年1月,防城区政府审批了乡镇街道名称共133个。同时,组织人员对城区的背街小巷进行排查摸底,提供给第三方公司形成方案,根据第三方公司提供的方案,组织召开全区街道命名征求意见会3次,专家论证会1次。2023年7月,向防城港市人民政府申请审批背街道小巷名称369条。同时,根据市民政局发给区政府的征求规划片区主要街道命名意见函,我局组织召开征求意见会2次,向市提出主要街道命名修改意见共158条。
(五)积极推进养老服务发展工作
一是落实高龄津贴发放管理。严格按照个人申请、乡镇(街道)受理、入户调查、家庭经济和财产状况核对、民主评议、公示等环节核准,把好“入口关”。截至2023年12月底,全区80岁以上高龄老人 10010人,1-12月份累计发放高龄老年人生活补贴716.345 万元。
二是有效推进适老化改造工程。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夯实居家养老基础地位,提升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品质,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我区采取政府补贴等方式,重点对纳入分散供养特困、低保家庭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改善老年人的居家生活环境,缓解老年人因生理机能变化导致的生活不适应,增强老年人居家生活的安全性和便利性,从而提升居家生活品质。2023年为全区171名老人实施养老化改造(室内铺设防滑垫、改造厕所、配备辅助设施等),每户平均补助3000元,总投入513000元。
三是探索居家养老新模式,建立长者饭堂。为进一步深化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改革,探索老年人助餐配餐服务模式,采取餐饮企业参与助餐配餐服务模式,由持证经营且食品安全管理良好的社会餐饮服务企业依托门店设置老年助餐专区(窗),为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提供助餐配餐服务。2023年通过市民政局购买服务方式,投入15万元签订了防城区防北路88号峻豪粥店为我区珠河社区的长者饭堂。通过每天每餐补助3元(最高补助两餐)的方式给予全区65岁的老人提供用餐便利。
四是抓好养老机构维修,提升机构养老服务质量。为了提高养老机构老人的生活质量,年内我局投入30多万元对那良镇敬老院和防城区华侨福利院进行维修改造,完善养老设施,改造院内的绿化环境。
二、存在问题
(一)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效果不佳,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之间协调配合还不够紧密,信息互通、资源共享不充分。
(二)儿童工作队伍专职化水平不高,大部分儿童督导员由乡镇(街道)干部兼任,一般是身兼数职,在兼顾其他工作的同时还需要定期做好辖区内未成年人关爱服务工作,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关爱保护的质量和水平。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继续加强社会救助管理工作
一是扎实开展城乡低保工作,采取部分数据比对、常态化入户走访核查,政府购买社会救助经办服务项目核查等措施,提升低保核对工作能力。二是健全农村低保的工作动态管理机制,加强与乡村振兴局、医保局、教育局数据互通,线上线下结合加强低收入人群摸排,确保符合条件的人口全部纳入农村低保救助兜底保障范围,实现“应保尽应”。重点做好收入低的脱贫户、监测户、重残重病人员纳入农村低保工作。三是认真做好特困供养人员、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摸排工作,发挥乡镇社工站工作职能,把无人养育或无能力养育的儿童摸排出来,纳入救助体系,做到“应养尽养”。四是加大摸排因突发事故导致生活临时困难的家庭,符合条件的给予临时救助,确保“应救尽救”。
(二)继续推进基层儿童福利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督促村(居)落实专人负责儿童福利工作,录入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加强对各乡镇(街道)“儿童督导员”和各村(居)“儿童主任”培训指导,不断提升儿童工作服务水平,用更加专业的方法和技巧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服务。积极宣传儿童福利相关政策,加大心理安慰、困难帮扶工作力度,提高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家庭风险的防范能力。
(三)依法依规做好区划地名工作
一是继续做好村民小组备案工作,年内争取大部分的村完成村民小组备案工作。二是配合区委组织部做好村干部经济审查。三是做好防城区与港口区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后的测量、标绘及签订协议书,整理档案并上报上级审批。同步做好防城区与港口区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和平安边界创建工作。四是做好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转化三年行动计划工作,印刷出版《防城区自然村地名词典》,完成编印防城区各乡镇行政区划地名图,印制《防城区传奇地名故事》。五是做好街道命名工作,继续做好背街小巷名称优化并按程序报批。六是继续做好第二轮乡镇级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工作。
(四)加强婚姻登记管理
落实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加强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进婚姻登记档案电子化,不断提升婚姻管理服务信息化水平。持续开展婚俗改革试点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倡导健康文明、简约适度的婚俗文化。
(五)加大社会组织管理力度
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加强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宣传,加大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力度。持续推进清理不规范社会组织工作,引导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六)持续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继续做好防城区未成年人保护及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突出问题整治工作。
联系人:唐国梁 联系电话:2216636
防城港市防城区民政局
2023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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