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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年解除部分定点零售药店
医保服务协议(第一期)的通告
各参保人员:
根据《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以及《防城港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5年度)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解除防城港市防城区百姓康宁大药房大菉分店等1家定点零售药店医保服务协议,现将有关名单予以公布,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特此通告。
附件:2026年防城区解除医保服务协议医药机构名单(第一期)
防城港市防城区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2026年2月12日
附件:
2026年防城区解除医保服务协议医药机构名单
(第一期)
|
序号 |
机构名称 |
机构地址 |
解除协议 原因 |
|
1 |
防城港市防城区百姓康宁大药房大菉分店 |
防城港市防城区大菉镇教育路1号 |
主动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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